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其他事项(一)省安全监管局与四川煤监局合署办公的其他问题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合署办公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办发〔2003〕3号)执行
(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
省安全监管局负责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卫生厅负责起草职业卫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职业卫生标准,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职业卫生评价及化学品毒性鉴定工作
省安全监管局和卫生厅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加强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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