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全省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安全生产政策、规划、行业标准和规程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省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州)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协助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做好中央在川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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