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标准存在问题近几年来,在国务院有关部门、标准化技术委员和行业的共同努力下,制订了一批涉及电子商务的国家标准,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经济和信息化得快速发展,我国的电子商务标准也存在一些问题
(1)标准体系不完善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我国电子商务的得到快速发展,标准化工作也得到良好的发展,制订了一系列“基础技术标准”如:GB/T 19256-2003(《基于XML的电子商务》总共七部分)、GB/T 20538-2010(《基于XML的电子商务业务数据和过程》总共七部分)等总体通用标准;GB/T 18811-2002《电子商务基础术语》、GB/T 2312-1980《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 基本集》等面向B2B的开放式采购协议;GB/T 14805-1999《用于行政、商业和运输电子数据交换的应用级语法规则》系列标准、GB/T 18793-2002《信息技术 可扩展置标语言(XML)1.0》等描述技术标准
但是由于标准制定与市场需求之间的协调性和配套性较差,目前标准体系还存在内容不完整、标准空白等诸多问题
如电子单证格式标准完整性不足、服务质量、业务流程、安全认证、在线支付信用服务等支撑体系标准和监督管理标准缺失或不足
(2)系统协同性较差
由于电子商务跨越的领域较多,集成的技术范围广泛,因此其标准化工作涉及的部门也较多
国家有关部门根据需求各自制定自己的标准,导致业务交叉或者重叠局面出现
在资源共享、协同分工方面,缺乏稳定、长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在统筹规划、高效管理方面,电子商务标准化缺乏统一的维护管理机制
(3)国际化程度较低
我国电子商务标准化发展历程较短,在标准体系、方法和关键技术等方面的基础理论研究还比较薄弱,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处在起步阶段
虽然,近几年我国电子商务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和发达国家标准的比率有所提升,但是,对国外先进标准的跟踪研究和国内外标准的关联度研究仍比较缺乏,完全与国际接轨尚需时日
(4)市场适应性差,宣贯力度不够
我国早期电子商务发展以政府为主导,其标准大都由政府制定,企业处于接受地位,不是标准制定的主体,我国标准制定和市场需求的协调性较低,这就容易使得我国企业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标准意识薄弱,对电子商务标准了解较少,造成我国大约一半的电子商务标准还处在几乎未被使用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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