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内容解读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内容解读《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提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按照以下食品类别提出: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及其他食品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要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

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要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等

此外,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生产许可,还应当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关注册和备案文件

《办法》还就许可证管理、变更、延续与注销等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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