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文化艺术学校录取待遇

阳泉市文化艺术学校录取待遇1、学校录取新生工作,由山西省文化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审批录取

2、被学校录取的考生,试读期满,经本校考核合格者,录取为学校正式学生

户口在农村的,转为全国通用城市户口,干部待遇

3、本年招生全部为国家计划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全免,学生本人只负担公寓费(400元/年),书本费和生活费

4、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中专生一切待遇,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一定的比例享受为期两年的国家助学金

5、学生修业期满,各科成绩合格,由山西省教育厅颁发中专毕业证,可参加全国高考, 升入相应高等艺术院校和对口高等艺术院校学习深造,也可择优向我市专业表演团体及企事业单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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