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和排水工程结构

给水和排水工程结构一般由排水管系、废水处理厂和最终处置设施三个部分组成(图2),通常还包括必要的抽升设施(见排水泵站)

废水的处理是为满足排放标准;有时则是为了再用;或者为了把再用与处置结合起来(见废水再用、水处理)

废水是生活废水、工业废水以及城市地面上流泄的雨水和冰雪融化水(雨水)的统称

“废水”是国际上近年来用以代替“污水”的较好术语,但在某些惯用词中,两者仍在并行使用,如“生活污水”和“污水处理厂”等

给水和排水工程排水管系起收集、输送废水的作用,分成合流制和分流制两种系统(见排水体制)

废水的最终处置,一般是排入水体或排在土地上

为了控制废水对水体或土地的污染,必须对废水进行一定程度的处理,满足规定的水体或土地的排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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