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技课程目标信息科技课程明确提出了以信息素养的形成为主线,以全面提高所有学生的信息素养为根本目标
学生是否具有信息素养,决不能只是理解为学生是否掌握了某些信息技术工具或者计算机软件的操作,对信息素养应该有正确的认识
根据国际社会对信息素养的共识和结合我国的国情,信息科技课程对信息素养的界定主要包括三方面的要求:第一,正确理解信息技术,合理选用信息技术进行信息收集、处理、传输、表达,具备信息科技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第二,具有利用信息技术发展思维、学会学习、自主探索和合作交流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三,具有信息化社会中的基本道德规范,应用信息技术过程中个人自律能力,明确所承担的社会责任
在信息素养的这三个方面中,第一方面是大家都容易理解和接受的,它主要是指知识与技能这个范围
第二方面主要是指能力形成这个范围,是信息科技课程中有别于计算机课程,且是重点要求达到的目标
虽然以前也经常提“培养能力”这个要求,但对“能力”缺乏明确的细化描述和评价依据,因此常常流于形式,而信息科技课程目标中对“能力”提出了具有课程特点的具体要求,这就使“能力”的形成具体化,评价规范化
第三方面是德育教育在信息科技课程中的具体化,是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环节
根据把德育教育渗透到所有课程教学中的要求,在信息科技课程中,根据信息化社会对公民的要求和现实社会中青少年可能面临的各种抉择,提出了具有课程特点的德育教育要求,使德育教育具有针对性和学科特点,从而能真正取得成效
由于在基础教育的各门课程中,都提出了把课程与信息技术整合的要求,在其它课程的学习中,信息技术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因此,信息素养不是只能在信息科技课程中形成的,信息科技课程应该在学生信息素养的形成历程中,通过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得到一种比较系统的观念、方法、习惯、思维的培养,并有效地迁移到其它课程的学习和应用过程中去,成为学生信息素养形成的主渠道
为了落实课程目标,信息科技课程在三类课程的设置,课程内容的确立,教学方法的改变,评价原则的改革等方面都作了较大的探索,形成了新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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