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职责(一)组织编制和实施全省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规划、计划;编制四川省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参与编制地质灾害、地下水、地质遗迹、矿山地质环境、古生物化石、矿业遗迹等地质环境资源规划;(二)承担全省地质环境监测数据和调查资料的接收、汇总、分析、处理和公益性服务以及全省地质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专家会商系统、监测预警平台、应急值守系统、应急抢险指挥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向省国土资源厅及国家有关部门提交各类监测成果及政策建议
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值班值守、风险预警预报、灾情统计和上报;负责汛前检查、汛期督导、应急调查等工作;(三)提出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对策建议;编制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地质遗迹、地下水资源的年报、通报和公报;建立和完善全省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速报制度
组织地下水、地质遗迹、矿山地质环境等地质环境的动态监测预报工作,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四)承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成果评审、施工单位招投标或比选方案及终验申报材料的技术核查与服务;(五)负责承担全省重大地质灾害勘查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勘查项目立项论证及治理工程验收的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协助组织开展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与评价工作;(六)负责提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程项目的设置建议,承担重大地质灾害的监测、调查、评价、研究和防治工作;(七)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监测的业务技术培训、交流与合作;对各市(州)地质环境监测站进行业务指导;(八)受中国地质调查局和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委托,承担国家级基础性、公益性地质环境监测及地质调查任务
承办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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