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第四次修订目录于2012年颁布实施,新目录的学科门类由原来的11个增至12个,新增艺术学门类;专业类由原来的73个增至92个;专业由原来的635种调减至506种,其中基本专业352种,特设专业154种
修订背景学科的发展、社会分工的变革以及教育对象的变化,都直接影响着高校的专业设置和调整
1998年制定实施的本科专业目录及专业管理办法已经有12年时间,明显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社会需求的变化;二是不能适应高校多类型、人才培养多规格的需要;三是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专业设置困难,不利于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四是与研究生培养《学科目录》的专业划分衔接不够
修订过程2010年,教育部成立由166名专家组成的13个学科专家组,具体承担新一轮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
2012年10月第四次修订目录颁布实施
修订成果2012年版《专业目录》的学科门类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1年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学科门类基本一致,分设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学科门类
新增了艺术学学科门类,未设军事学学科门类,其代码11预留
专业类由修订前的73个增加到92个;专业由修订前的635种调减到506种
其中哲学门类下设专业类1个,4种专业;经济学门类下设专业类4个,17种专业;法学门类下设专业类6个,32种专业;教育学门类下设专业类2个,16种专业;文学门类下设专业类3个,76种专业;历史学门类下设专业类1个,6种专业;理学门类下设专业类12个,36种专业;工学门类下设专业类31个,169种专业;农学门类下设专业类7个,27种专业;医学门类下设专业类11个,44种专业;管理学门类下设专业类9个,46种专业;艺术学门类下设专业类5个,33种专业
2012年版《专业目录》分为基本专业(352种)和特设专业(154种),并确定了62种专业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
特设专业和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分别在专业代码后加“T”和“K”表示,以示区分
《专业目录》重所列专业,除已注明者外,均按所在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学位
对已注明了学位授予门类的专业,按照注明的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学位;可授两种(或以上)学位门类的专业,原则上由有关高等学校确定授予其中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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