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2016年5月9日,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指出:“目前我国信息数据资源80%以上掌握在各级政府部门手里,‘深藏闺中’是极大浪费
”首要一点,就是树立起“公开是惯例,不公开是例外”的自觉意识,突破掉“不公开是常态,公开是找麻烦”的旧思维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要求对当前涉及“三公”经费、环境保护等九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部署
文件指出,政府信息公开是现代政府的内在必然要求,是推进依法行政、打造“阳光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去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带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在回应公众关切、有效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方面迈出新的步伐
新一届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对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专门作出部署,并提出了明确要求
文件要求,当前要重点推进9个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着力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
二是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2013年,各省级政府要全面公开省本级“三公”经费
争取2015年之前实现全国市县级政府“三公”经费全面公开
三是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市县级政府要全面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
四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重点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重点整治工作、执法检查等信息公开
五是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重点推进空气质量、水质环境、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的公开
六是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
推进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
2014年,实现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全面公开
七是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
着力推进涉及教育、交通运输、农民负担、医疗、房地产市场、旅游市场等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的公开
八是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
着力推行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推进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等信息的公开,实行阳光征收
九是推进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扩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范围,加大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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