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统计局内设机构

西安市统计局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统计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

(二)统计设计与执法监督处

负责统计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的起草;负责全市统计制度改革方案、地方统计标准、统计调查计划的拟订;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工作;组织、协调和实施统计制度方法设计与改革;承办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工作;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等相关调查项目;负责统计执法督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开展统计巡查工作;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三)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

负责监测预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组织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分析研究;整理和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西安统计年鉴》等综合性统计资料和统计分析资料;负责统计数据发布、新闻宣传及有关舆情监督工作;指导综合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统计监测体系;负责全市目标责任综合考核数据提供工作

(四)国民经济核算处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负责生产总值核算、投入产出调查、资金流量、资产负债的核算工作;组织开展非公有制经济及派生产业等相关统计工作;开展金融业统计调查工作;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五)工业统计处

组织实施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开展装备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等统计监测;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本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研究

(六)能源与环境统计处

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开展主要耗能行业、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状况等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负责环境综合统计、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及生态环境统计等数据的收集、整理;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本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研究

(七)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开展房地产市场、重点项目建设等统计监测;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本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研究

(八)贸易外经统计处

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开展重点商贸企业、旅游产业等统计监测;整理和提供外商投资、对外贸易、旅游、网络零售、会展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本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研究

(九)人口与就业统计处

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劳动工资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开展劳动力状况、民生指数等统计监测;整理和提供人口、就业、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本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研究

(十)服务业与社会科技统计处

组织实施社会进步、科技创新、文化产业发展和服务业发展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开展妇女儿童等统计监测;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资质以内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信息化情况统计调查;整理和提供交通运输、电信、邮政、科教、文卫、新闻、体育等部门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本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研究

(十一)农村社会经济统计处

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负责农业普查工作;开展特色农业、新农村建设等统计监测;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本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研究

(十二)数据管理处

拟订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计数据库和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大型统计调查数据处理和管理;负责统计数据及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负责统计信息化技术引进推广,指导统计信息化建设

机关党的机构按照党章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