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地质学内涵

生态地质学内涵依据生态伦理学和人类生态学原理,定义中“人类”具三重性

首先,生态环境地质以人类为主体;其次,认为人类仅是自然生态系统中的普通一员,强调人类一切活动应遵循生态学规律与自然和谐发展;第三,将人类活动作为现代地质作用之一,并认为现代地质作用由内外动力地质作用(自然地质作用) 、人为地质作用及生物地质作用等组成

把人类的立足之本,并被大气圈围绕的岩石土壤圈、水圈等构成的地质环境作用研究主体,着力寻求生态环境恶化的地质原因,研究在自然—人为双重作用下,生态地质环境良性和恶性反馈的机制与模式

生态地质学基础研究包括两个重点

一是学科理论研究;二是具客观实体性质的生态地质环境的时空研究

空间研究的内容是生态地质环境的组成、结构与功能;时间上包括生态地质环境的历史演变历程、现状及其运动变化和未来发展趋向

生态地质学将地质学(地貌及第四纪地质学、水文地质学、工程地质学等) 、土壤学、环境科学、生态学、灾害学、地理学、自然资源学、社会学及其分支学科如环境地质学、人类生态学等熔为一炉,以地质学的理论、方法为主线,生态学的思想观点为依托,在地球系统科学的大框架下研究岩石、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植被群落及其在现代地质作用下产生的生态环境地质问题与效应

生态地质环境具演化性

生态地质环境是地球历史演化过程的产物

人类的出现,物质文化环境的形成,意味着生态地质环境发展到了成熟的阶段

各圈层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始终处于不断演化中,且任何一个因素的变化或改动,都会打破系统的动态平衡,驱使整个系统发生变化与重新调整

开展生态地质环境演变研究,不仅是为了了解过去和现代,更重要的是为了预测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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