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呈奎海洋科技奖评选考核

曾呈奎海洋科技奖评选考核推荐评选步骤如下1. 奖励办公室下发评选曾呈奎海洋科技奖通知

2. 由提名专家推荐产生候选人

每位提名专家每个奖项每次只能推荐一名候选人;有效候选人须不少于两名提名专家推荐

提名专家范围为:从事海洋科学领域研究的两院院士、正在执行的海洋领域973项目首席科学家、在任的863项目领域专家、出资单位法人代表

3. 奖励办受理申报材料并作形式审查

4. 评审委员会评审

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对推荐材料进行评审、投票表决

经到会委员三分之二(含)同意,提出拟授奖人选建议名单,并写出综合评价意见,由主任委员签字后,提交曾呈奎海洋科技奖奖励委员会审议

5. 奖励委员会审议

出席会议的奖励委员会委员人数应不少于全体委员的2/3

奖励委员会在听取评审委员会评审情况汇报后,全面客观地审阅申请材料,并进行酝酿讨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不采用通讯投票的方式)表决

经到会委员过半数通过确定拟授奖人员名单

6. 公示

曾呈奎海洋科技奖奖励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授奖人员名单通过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二十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授奖人员有异议的都可以提出书面材料,并签署真实单位和姓名(奖励办不接收匿名或化名材料)

异议材料送奖励办,由奖励办组织异议调查核实后,报曾呈奎海洋科技奖奖励委员会裁定

公示无异议的即当选

材料报送1. 推荐人向奖励办报送《曾呈奎海洋科技奖推荐书》纸质材料一式二十份

2. 主要科研成果、正式发表的论文、获得授权的专利证书和开发应用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二十份

3. 候选人单位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一份

凡涉及科技保密、知识产权有争议的成果及其完成人,不得申报和推荐

在评审过程中凡有不正当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被推荐人资格或评委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颁奖评选当年年中召开奖励大会,由曾呈奎海洋科技奖奖励委员会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奖励,并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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