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第一章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会的组织和活动,促进本会的健康、有序发展,保障本会会员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全国性法学社会团体规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会的名称为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

英文名称为:CHINA ASSOCIATION FOR FISCAL AND TAX LAW(英文缩写为CAFTL)

第三条本会是由全国财税法学工作者和财税法律工作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是依法在民政部登记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四条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全国财税法学工作者和财税法律工作者,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开展财税法学研究和财税法学交流活动,紧密联系实际,推进财税法学发展,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理论支撑和对策支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第五条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尊重社会公德,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六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法学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全国性法学社会团体规则》和本章程规定的范围以内活动

第七条本会赞成《中国法学会章程》,自愿加入中国法学会,成为该学会团体会员

第八条本会的会址在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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