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文学奖评奖程序1.参评作品征集
经重庆市作家协会批准后,由重庆市文学奖评奖办公室向各创作委员会、区县(市)作协、市作协工作站发出通知,征集作品
2.初评委员会推荐备选作品
初评委员会在广泛阅读、认真讨论的基础上,对参评作品进行筛选,按评奖数量1:5的比例推荐出优秀作品,作为供评委会审读备选的篇目
为避免遗珠之憾,如确有优秀作品未推荐出来的,经由3名以上评委联名提议,三分之二以上的评委通过
亦可在推荐的备选项篇目外,增添备选篇目
3.投票产生获奖作品
评奖委员会在认真阅读全部备选篇目的基础上,经充分讨论与交流,最后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获奖作品
投票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按奖项数量1:3的比例对候选篇目进行筛选提名;第二轮投票,按规定的奖项数量决定获奖作品
作品获得不少于评委总数的2/3的票数,方可当选
4.评委会的评选结果报市作家协会党组审定,由市作家协会统一发布消息,并召开颁奖大会
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奖牌和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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