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法学大辞典几例

中华法学大辞典几例一、编排 1.本辞典是供法律专业人员使用的中文法学学术性辞典,以我社出版的《中华法学大辞典》为基础,从中 精选条目,广泛介绍古今中外法学知识,注重反映我国 法学界的最新研究成果,力求为法律专业人员提供一部便捷、权威、实用的法律辞书

内容包括法理学、法律史学、宪法学、民法学、劳动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等部门法学

2本辞典按辞目第一个字的汉语拼音字母顺序分类 编排

在同一字母项下,按辞目第一个字的笔画数排列; 第一字同字的,按第二个字的笔画数排列,依此类推

多个相关的辞目形成词群的,将基础辞目置于首部

二、辞目 3.辞目选自法学概念和法律用语,有的是单词,如 [民法」、[罗马法」;有的是调组,如〔形式民法]、[债的标的」

4.一般辞目不附注外文

外国特有的或新近从外国传入中国的名词术语、有关外国人物的辞目,一般加注英文

三、释文 5.本辞典辞条的释文采用规范化的现代汉语

释文不重复辞目,不用代词指称辞目,也不用“是”、“就是” 等联接辞目和释文

6.释文一般不分段

一辞多义的,用①、②、③等分项解释,但均以属于同该辞目所在卷有关的学科内容为限

7.本辞典所用数字,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又得体的,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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