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要职责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要职责(一)提出全省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及行业规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全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提升工业信息化水平

(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工业行业产业政策;推动工业文化、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企业兼并重组;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公告管理

(三)监测分析全省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加强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研究工业运行中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负责提出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

(五)贯彻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行业管理工作,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政府科技重大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省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承担全省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引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贯彻国家汽车产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推动汽车产业加快发展

(七)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产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制造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安全产业规划,促进安全产业健康发展;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办理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在陕事务

(九)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权限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率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贯彻国家有关招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省工业、信息产业招投标工作的政策规定,研究拟订全省工业和信息产业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

负责全省工业和信息产业招投标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执法

(十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协调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负责推进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促进全省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和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推动全省信息服务业创新发展;指导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和信息安全,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

(十二)拟定全省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大数据产业发展政策,协调推进全省大数据产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协调推进全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大数据产业向纵深发展

(十三)贯彻执行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县域工业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及政策措施;负责协调、指导和服务全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发展,培育市场主体,促进企业成长;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促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十四)负责全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服务机构对创业者和中小企业开展服务;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盐业管理规定、政策;负责全省食盐专营管理,制定盐业产业政策;组织落实国家储备盐制度和食盐供应应急管理

(十六)负责原轻工、冶金、石化、机械、建材、纺织、医药等行业及原省中小企业促进局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和办公家属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七)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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