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报名对象(1)常住户口在广安市和在广安市长期居住且就读于广安市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年龄不超过18周岁的往届初中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报考成人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其年龄、婚否不限
(3)市外返回的广安籍应届初中毕业生
(4)已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考生以及中职在校生、初中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学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
报名时间每年4月报名条件(1)凡就读于广安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在就读学校所在地区市县报名参加中考
(2)跨区市县就读的学生,经资格审查,可在就读学校或学生户籍所在地区市县报名参加中考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区市县进行报名、志愿填报和参加中考
此类考生回户籍地报名并参加中考的,须带户口簿、就读学校学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名资格认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志愿填报等手续,并在报名地指定学校参加全市统一安排的中考体育考试、实验操作考试和文化考试,其地理、生物两学科成绩和由原就读学校负责评价的综合素质等级等材料,需经原就读学校所在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并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招办进行统一安排转接
考生所提供材料信息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当年考试录取资格
(3)在市外就读的广安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中考
市外回来参加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的,须在4月21日至4月25日上班时间,带户口薄、原就读学校学籍档案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名资格认定,补录考生基本信息
在区市县指定学校参加全市统一安排的中考体育考试、实验操作考试和文化考试(4)在市外就读的广安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只参加广安市录取的,须在4月26日至27日上班时间,带户口薄、原就读学校学籍档案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户籍所在地 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名资格认定,补录考生基本信息
各区市县须在8月28日前将此类学生的当地教育部门盖章中考成绩单和学科及总分证明、户籍证明、外地市高中录取通知书、中考准考证、初中毕业证、以及户籍所在地对应层次或低层次有空学位的拟录取学校申请等材料报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即对方是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的,可到我市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及以下学校就读;对方是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可到我市就读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及以下学校就读,不得就读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其余依次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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