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调整合并时期1989年秋,因办学分散、生均成本高,陕西省教育奠基会提出了将宝鸡师范学院与宝鸡大学合并的部署
1991年10月下旬,时任省教委主任戴居仁、宝鸡市市长李均就合并办学申请世界银行100万美元贷款进行协商
1992年1月29日,省教委就两校合并问题专文呈报国家教委审批
2月14日,国家教委计划建设司电话通知陕西省教委:国家教委批准宝鸡师范学院与宝鸡大学两校合并,请即宣布予以执行
至此,两校的调整合并工作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两校的合并进入实施阶段
1992年5月,时任宝鸡师范学院院长杨异军和院办主任赵尚东等同志去北京向国家教委反映了学校的情况,并转达了学校所在省、市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新校名拟定为“宝鸡大学”的意见,国家教委派相关司、处负责人专门和学校代表进行了座谈并传达了国家关于高校设置及校名问题的新规定,认为学校的学生规模、师资力量、占地面积、校舍面积及实验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等硬件和教学科研水平等未达到大学的标准
不同意将新校名定为“宝鸡大学”,并责成向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汇报,另行确定新校名
经学校和省教委反复斟酌协商,认为美国许多高校就叫文理学院,新校拟采用“宝鸡文理学院”作为校名
1992年10月,省教委向国家教委呈报了《关于宝鸡师范学院与宝鸡大学合并后新校名确定为“宝鸡文理学院”的请示》
1993年5月6日,国家教委以教计(1993)64号文件批准,宝鸡师范学院与宝鸡大学合并后校名确定为“宝鸡文理学院”
6月18日,学院举行了新校命名暨庆祝大会,时任省教委秘书长江秀乐代表省教委宣布了国家教委、陕西省教委《关于宝鸡师范学院和宝鸡大学合并后名称的通知》
时任陕西省教工委领导寇发祥、陕西省教委秘书长江秀乐分别向院党委、行政颁发了印章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钟、宝鸡市委书记冯波为“宝鸡文理学院”新校牌揭彩
中国第一所以“文理学院”命名的高校诞生了
此后,相继出现了绍兴文理学院、重庆文理学院、西安文理学院、湖南文理学院、成都文理学院、兰州文理学院等文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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