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1915—1923年从1915年到1923年底,其四任校长中:第一任校长周镛(石生)为原陕西高等学堂监督;第三任校长郗朝俊为原西北大学创设会委员、农科学长,原高等学堂留日法学学士,1946年8月起复任西北大学法律系教授,主讲宪法;第四任校长蔡江澄(屏藩)于1923年长校不久,即被任命为国立西北大学重建筹备主任、交际主任兼法科专门部(后改法学系)主任、教授评议会成员等
陕西法政专门学校不仅保留了西北大学的学科主脉,而且也保留了其优良的革命传统
1923年,陕西省省长、军阀刘镇华顺应时势,重建西北大学
傅铜、李仪祉相继任校长
在西安讲学的康有为为西北大学书写了校牌
校址选在1912年创建时的原址——陕西法政专门学校,又将市内东大街省教育厅(原陕西日报社旧址)增为预科新校舍
1923年,在曹锟贿选总统的前夕,西北大学经北京政府正式批准立案
之后,又将陕西法政专门学校,陕西水利工程专门学校,渭北水利局附设之水利道路工程专门学校及甲种商业学校等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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