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图书馆借阅制度

浙江大学图书馆借阅制度1.借书(1)一律凭本人借书证(校园卡)借阅书刊(2)借书时请检查所借图书,如发现有被污损、残缺等情况,请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3)本馆出借图书以普通图书为限,特藏书(善本书、线装书、浙大文库藏书等)、样本库藏书及参考工具书等仅供室内阅览,部分供短期外借2.借书册数在校教职工、研究生和本科生30册;校内其他人员、离退休人员、校外读者5册

已经退休,但还继续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教师凭所在学院证明(需注明继续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年限)可至各校区读者服务部申请保留30册借书量

3.分馆互借图书馆提供各校区分馆(包括光华法学院图书馆)之间“分馆馆际互借”服务4.还书与续借(1)读者应按期归还图书,逾期按每册每天0.05元罚款(2)借期40天,可续借,续借不限次数5.预约(1)图书预约包括外借书预约和在架书预约两种(2)读者同时可预约图书3册(3)同一本书如有多人预约时,以办理预约手续先后为序(4)预约图书在预约架上保留3天,如过期不取,将从预约架撤下,进入正常流通(5)预约请登录OPAC后提交预约申请(6) 预约通知有Email通知及短信通知两种,建议读者及时填写或更新OPAC个人地址中的相关栏目,以便收到预约通知6.通知服务图书馆提供手机或Email通知服务,读者可收到借书到期、预约图书到馆的通知

7.违章处理读者须严格遵守本馆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有关规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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