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管理部门

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管理部门职工中等专业学校以业务部门管理为主

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业务上进行指导

1、国务院各部委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业务部门,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定》, 负责管理本系统的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要做好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学校布局、专业设置,组织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解决办学中的实际问题

2、教育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教(教育)厅(局)负责综合研究指导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有关教育行政和教学业务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带有共同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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