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艺术与科学学院主管委员会学院的管理、运作及有关政策的制订

电影艺术与科学学院主管委员会学院的管理、运作及有关政策的制订都由主管委员会负责

其中有四名委员是来自行会(一名来自纪录片行会,三名来自其它的13个行会)

委员每三年选举一次

主管委员会的主官(Officer)每年选举一次

共有七名: 一位主席,一位第一副主席,两位副主席,一个财务总监,一位秘书长,还有一位是执行总监

主管委员会的委员最多只能连任三次(即九年),而主官不得连任超过四次(即四年)

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由主管委员会任命的执行总监(Executive Director)负责(现前是布鲁斯·戴维斯,Bruce Davis),他与手下的一百多位工作人员一起,负责学院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学院的运营收入主要来自于各成员缴纳的会费,电影商发布影片而租用学院的剧场所付的租金,出版物,出售学院奖发布会有关的电视转播权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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