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示范项目高校管理办法每2年受理一次示范项目申报,参与建设示范项目的高校原则上控制在十个以内
评审认定后由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共同授牌,并与学校签订共建协议
示范高校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中央网信办、教育部报送年度示范工作总结和下一年计划 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可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对参与示范的高校进行绩效评估,视情调整或撤销未达到预期效果的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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