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力学教师队伍师资队伍数量和结构要求各高校工程力学专业应当建立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相对稳定、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
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生师比应不高于18:1
新开办专业至少应有10名专任教师,在120名学生基础上,每增加20名学生,须增加1名专任教师
教师队伍中应有学术造诣较高的学科或专业带头人,且有一定数量具有工程技术背景的教师
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比例不低于70%,35岁以下专任全职教师必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30%
在编的主讲教师中90%以上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并通过岗前培训;兼职教师人数不超过专任全职教师总数的25%
应配备不少于3名的实验技术人员,35岁以下实验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每位教师每年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
教师背景和水平要求教师应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为人师表,服务社会
从事工程力学本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师,应具有力学或相关学科的教育背景,熟练掌握力学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教师应具有足够的教学能力,能够熟练地开展课程教学,满足专业教学的需要
所有专任全职教师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者具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教学资质
教师应熟练掌握课程教学内容,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能够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课程教学内容,结合现代教育理念、教学技术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合理设计教学过程,做到因材施教、因势利导、注重实效
教师应至少承担1门本科生的学科基础课程或专业课程,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或专业实习等,为学生职业发展提供必要指导
教师应主动参与教师发展活动,积极学习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和教学技术,积极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教师应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力学及相关学科研究、发展和应用的最新进展,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将科研成果融入教学,更新教学内容
教师发展环境有合理可行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有吸引与稳定合格教师的制度,支持教师进修和从事学术交流活动,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促进教师职业发展
为教师从事课堂教学、学术研究、工程实践提供基本的条件和环境,鼓励和支持教师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学术研究与交流、工程设计与开发、社会服务等,使教师明确其在教学质量提升过程中的责任,不断改进工作,满足专业教育不断发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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