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师资队伍数量和结构要求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教师队伍师资队伍数量和结构要求(新开办专业准入要求)(1)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满足该专业教学需要

应具有知识结构合理的专业师资队伍,有专业理论基础、专业技术基础、水质控制、水的采集和输配、水系统设备仪表与控制、水工程建设与运营等方面的专任教师;本校教师能独立承担全部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

(2)专任教师人数应在10人以上

当每年招生人数超过70人时,每增加10名学生至少增加1名专任教师

(3)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比例不低于50%

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30%

(4)每位教师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人数不宜超过10人

教师背景和水平要求(1)专业课程教师原则上应是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的研究生

(2)专业课程教师应有一定的工程实践经验

教师发展环境(1)设有专业教学机构,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有合理可行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为教师进修、从事学术交流活动提供支持,促进教师业务水平的提高,包括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和培养

(2)拥有良好的相应学科基础,为教师从事科学研究与工程实践提供基本的条件、环境和氛围

鼓励和支持教师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学术研究与交流、工程设计与开发、社会服务等

使教师明确其在教学质量提升过程中的责任,不断改进工作,满足专业教育不断发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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