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工程教师队伍师资队伍总体上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2004)的相关要求
师资队伍数量和结构要求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满足专业教学需要,中青年教师所占比例较高,各专业的专任教师不少于12人,专业生师比不高于24:1
教师须将足够的精力投入学生培养工作
新开办专业至少应有12名专任教师,在120名在校生基础上,每增加24名学生,须增加1名专任教师
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中青年专任教师中拥有博士学位的比例不低于60%
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30%
来自企业或行业的兼职教师能够有效发挥作用
教师背景和水平要求1、专业背景大部分授课教师的学习经历中至少有一个阶段是计算机类专业或计算学科学历,部分教师具有相关学科、专业学习的经历
专业负责人学术造诣较高,熟悉并承担专业教学工作
信息安全专业的专职教师还可以拥有通信、电子、数学、物理、生物、管理、法律和教育等相关专业的学历且具有从事信息安全教学或科研工作的经历
2、工程背景与研究背景授课教师应具备与所讲授课程相匹配的能力(包括操作能力、程序设计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承担的课程数和授课学时数限定在合理范围内,保证在教学以外有精力参加学术活动、进行工程和研究实践,不断提升个人专业能力
讲授工程与应用类课程的教师应具有与课程相适应的工程或工作背景,面向理科学生讲授专业基础理论课程的教师应具有与课程相适应的研究背景
3、教学基本能力全职教师必须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与承担教学任务相适应的教学能力,掌握所授课程的内容及其在毕业要求中的作用,以及它与培养目标实现的关联,能够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课程教学内容与特点、学生的特点和学习情况,结合现代教学理念和教育技术,合理设计教学过程,因材施教
参与学生的指导,结合教学工作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参与培养方案的制定
教师发展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有合理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为教师进修、从事学术交流活动提供支持,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重视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和培养
具有良好的学科基础,为教师从事学科研究与工程实践提供基本条件,营造良好的环境
鼓励和支持教师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学生指导、学术研究与交流、工程设计与开发、社会服务等
使教师明确其在教学质量提升过程中的责任,不断改进工作,满足专业教育不断发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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