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设置

法学课程设置理论教学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各专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全面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方案

通识类课程应根据法学专业的特点和社会实际需要,设置一定数量的通识课程学分

通识课程应当涵盖外语、体育、计算机课程,并从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方面均衡设置

 专业课程法学专业核心课程采取“1+10+X”分类设置模式

“1”指“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

“10”指法学专业学生必须完成的10门专业必修课,包括: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律史、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和法律职业伦理

“X” 指各院校根据办学特色开设的其他专业必修课,包括: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商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证据法和财税法,“X”选择设置门数原则上不低于5门

法学专业可根据自身培养目标与特色,设置专业必修课程学分

专业选修课程应当与专业必修课程形成逻辑上的拓展与延续关系,并形成课程模块(课程组)供学生选择性修读

各专业可以自主设置专业选修课程体系

鼓励开发跨学科、跨专业的新兴交叉课程与创新创业类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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