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培养模式六年制法学教育模式中国政法大学获准实行的“六年制贯通”法律人才培养模式采取6年学制,学生在前4年的学习中重在扩宽专业基础,养成基本能力,考核通过后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学历
在此基础上再学习两年,一年的方向课学习,一年的专业实务技能培养,考核通过后取得硕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
实践为本导向——应用型本科高校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实践导向”人才培养模式是一种以“实践”为主线连接人才培养各要素、以培养学生法律实践素质为目标的人才培养模式
在课程安排上,改变先理论后实践的单一课程安排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专业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相互交替的方式安排课程
在理论课程的组织上,采取按法学知识逻辑和法律实践逻辑相结合的方式,在坚持传统按法学知识逻辑组织内容的基础上,开发按法律实践逻辑组织内容的新教材
在教学方法上,改传统单一的讲授法为“讲解式与案例教学、理论分析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在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的同时,尊重并激发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性,提高学生法学理论素养,增强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代表院校:湖北经济学院利用工科优势培养复合型法学人才在培养计划中,该模式设置了“房地产法”和“交通运输法”两个专业方向,由相关的工程基础课系列和专业方向课系列构成,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有机结合,通过学科问的交叉,形成较强的综合优势,培养复合型人才
代表院校:西南交通大学“契合地方发展实际、培养应用型人才”实践型教学模式该模式是基于法学实践性强的专业特点,结合邢台学院办学定位,逐步摸索出的一套自身特色的实践型教学模式
(1)增设课内实践,优化实践课时分配
(2)确立双师型教师作为培养聚合点,革新师生关系,优化教学过程
(3)充分利用“模拟法庭”,构建专业化实训平台
(4)建设法律服务研究中心,服务地方
面向非司法系统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1)分类设计、分类培养
(2)优化课程体系、创新课程内容、强化实践实训
代表院校: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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