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工程硕士录取要求1、考攻读软件工程硕士学位考生的基本条件(1)具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包括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职工作人员,原所学专业和年龄不限).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即截至到录取为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当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2)较系统掌握计算机专业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软件开发或软件项目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能力
2、入学考试报考攻读软件工程硕士学位须参加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全国联考和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考试两段进行
考试科目为外语、数学、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
其中外语和数学实行全国联考
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考试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重点是考核考生对计算机专业基础知识,特别是计算机软件与信息技术领域的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解决软件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3、录取攻读软件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录取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和确定
录取分数线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划定,录取人数由各培养单位根据社会需求和本单位的培养力量自主确定
录取名单及成绩送全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备案
经教育部、国家计委批准试办示范性软件学院高等学校的招生方式,参照教高6号文件执行
是否参加全国入学联考,由学校自主确定
录取名单送全国工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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