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学人文社会科学理论体系中的税收学税收学作为公共部门经济学(财政学)的组成部分,一直以来都被视为经济学的一个分支
但税收非只可从经济学的角度讨论
首先,税收是由政府征收的,那么税收与政府是如何关联的呢?这是一个政治学命题
其次,税收是依照法律征收的,税收具有法学属性
税收显然还与其他学科相关联,而要全面把握这些关联关系就必须把税收学放在整个人文社会科学体系中进行探讨,即明确税收学在人文社会科学理论体系中的方位
在人文社会科学理论体系中判断税收学的方位,首先,要对税收学所处的学科层次进行判断
显然税收学并不直接作用于实践活动,以税收学为理论基础并与实践相结合的税收类学科主要是税收制度学、税收管理学、税收筹划学等,因此,税收学在人文社会科学理论体系中应处于第三个层次——应用基础学科
除经济学外,处于第二层次而又为税收学提供基础理论支持的学科还有哪些?这要从税收学自身特点来探讨
前文提及,政治学(含于大法学中)和法学都是税收学的基础理论学科
其次,税收作为一种社会活动形式,有其自身的社会伦理价值取向,因此伦理学(含于大哲学中)也是税收学的基础理论学科
最后,税收征收则是公共管理的研究对象,管理学也应当被归为税收学基础理论学科
至于其他学科如历史学、社会学(以社会关系为研究对象)、文学、艺术等则由于相关度较弱而不能称之为税收学的基础理论学科
而元科学作为社会科学体系的基石,则是税收学的终极理论基础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