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主要职能1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主要职能1.开展司法制度、司法政策、司法理论和司法改革研究,提供政策性和法律性专门咨询意见和建议;2.开展应用法学研究,促进法官职业素质和适用法律能力的提高;3.承担最高人民法院的专项研究、文稿起草以及其他事务;4.收集国内外司法资料,掌握各国司法制度改革和相关理论与实践的最新发展,开展司法制度比较研究,编发应用法学研究信息;5.出版《人民法院案例选》、单项研究报告以及有助于促进司法研究与应用法学研究的其他出版物;6.接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学术团体的委托,开展项目研究;7.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8.负责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招收和管理工作;9.承担最高人民法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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