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浙江大学浙江大学参与建设中心的基础条件是:1、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2、法学博士后流动站;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国家重点学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和民商法学2个省级重点学科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