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舞蹈家协会组织会员入会条件赞成学会会章,具有下列条件之一,并由分会或有关方面推荐,或自愿向学会提出申请,经学会常务理事会审查通过者,均得为学会会员
(一)从事舞蹈艺术的创作、表演、导演、教学、理论研究、编译、舞蹈音乐、舞蹈美术、舞蹈组织领导工作有一定成绩和影响者
(二)民族、民间舞蹈家,群众舞蹈活动家,在当地群众中有一定影响者
会员权利与义务(一)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学会进行批评、建议及参加学会所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二)学会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与艺术创造成果,会员如受到无故压制、侵犯和打击,有权向学会反映,学会有义务为之辩护和申诉
(三)学会会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纪,有遵守学会章程,执行学会决议,缴纳会费等义务
(四)会员如自愿退会者,可向学会申请,履行退会手续
会员管理凡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学会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得取消或停止其会籍
(一)因犯罪而受到国家法律制裁处分而被剥夺公民权者
(二)违反学会章程,破坏学会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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