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职业发展协会第二十六条 主席团:(一) 部门职责主席团是本会的领导机构,负责本会整体工作,具有最高决策权和审核权
对本会的全部工作负责,把控本会的方向
(1) 召集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向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2) 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议;(3) 选举或者罢免本会负责人;(4) 决定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免,并报会员大会核准;(5) 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或者注销,并报会员大会核准;(6) 领导各机构开展工作;(7)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8)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9) 决定会员的吸收及除名;(10) 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部门成员及固定分工(1) 主席a) 制定协会方针,季度工作计划;b) 按需修改组织架构;c) 协调协会各部门工作;d) 分管勤工俭学中心;e) 分管协会外联,礼宾工作
(2) 秘书长a) 活动现场第一负责人;b) 负责大型招聘会的筹办工作;c) 加强协会与兄弟学校的合作,建立长期友好关系;d) 分管运营中心、品牌部、公关部
(3) 副主席a) 负责协会纳新,审核,晋升,处分;b) 负责协会的人力资源管理,定期评优评先;c) 登记成员相关信息,实现协会内部共享;d) 分管行政部,财务部,资讯部
(4) 各中心,部门负责人(详见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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