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心理学会业务范围(一)、开展心理学学术交流活动,举办国内和省内的各项学术会议;(二)、举办各行业的心理学工作者的工作会议,加强心理学工作交流;(三)、普及心理学知识,传播心理学的思想和技能,提高人民的幸福感,促进个体健康发展,建构和谐自我;开展咨询服务;开展研究成果的转化;(四)、举办各种心理学培训班、讲习班,开展对学会会员及其他心理学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工作,不断补充更新知识,提高心理学服务于社会的功能;(五)、根据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需要,协同有关部门或单位针对现实问题,承担经济发展中的心理学的课题, 发挥心理学服务于社会的作用;(六)、接受省、市、县等相关单位的委托,进行科技咨询服务,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等任务;(七)、接受企事业部门的相关业务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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