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门类作用与意义由于不同的应用目的,会产生不同的学科分类体系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的学科门类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学位授予单位为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而设立的学科类别,作用对象是高等教育中的职业学习者
《学科分类与代码》中的学科门类是国家相关机关单位直接为科技政策和科技发展规划以及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统计和管理服务而建立的学科分类体系,作用对象是从事课题研发的专家学者和相关管理部门
学科目录分为学科门类、一级学科(本科教育中称为“专业类”)和二级学科(本科专业目录中为“专业”)三级
[注:现行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将学科目录分为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
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是国家进行学位授权审核与学科管理、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工作的基本依据,二级学科是学位授予单位实施人才培养的参考依据
学术型学位按照学科门类授予,分别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 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
我国三级学位授予的学科门类由国家统一规定
学科门类适用于学士、硕士、博士的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并用于学科建设和教育统计分类等工作
博硕士研究生教育学科门类下设的“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分别对应本科教育学科/专业门类下设的“专业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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