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门类第三阶段:1996-2010年

学科门类第三阶段:1996-2010年1996年第14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会议做出决定,对1990年颁布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修订,修订的主要原则是:科学、规范、拓宽;修订的目标是:逐步规范和理顺一级学科,拓宽和调整二级学科 

如图2所示:1997版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联合发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随后经1998年10月和2005年12月以及2008年4月三次补充修订而成

2005年新修订后新目录(1997版)与旧目录(1990版)相比,有如下变化∶增加了管理学学科门类,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增加到12个;一级学科由原来的72个增加到89个,二级学科(学科、专业)由原来的654种调整为386种

各学科门类的学科、专业设置情况是∶哲学,1个一级学科,8种学科、专业;经济学,2个一级学科,16种学科、专业;法学,5个一级学科,31种学科、专业;教育学,3个一级学科,17种学科、专业;文学,4个一级学科,29种学科、专业;历史学,1个一级学科,8种学科、专业;理学,12个一级学科,50种学科、专业;工学,32个一级学科,113种学科、专业;农学,8个一级学科,27种学科、专业;医学,8个一级学科,54种学科、专业;军事学,8个一级学科,19种学科、专业;管理学,5个一级学科,14种学科、专业

 2008年4月在”法学“门类“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内增设“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二级学科 

这样,1997版《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共有11+1=12个学科门类,一级学科89个,二级学科386+1=387个(更新到2009年)

如图3所示:2008年再次增设学科199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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