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第一份 1983版《试行草案》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第一份 1983版《试行草案》第一份是1983年3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公布、试行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博士和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试行草案)》 

《试行草案》将学科专业分为十个学科门类,它们是: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

在十大学科门类中共设置了63个一级学科,其中哲学门类1个,经济学门类1个,法学门类5个,教育学门类3个,文学门类3个,历史学门类1个,理学门类12个,工学门类25个,农学门类6个,医学门类6个

为了培养军事学高级专门人才,1983年12月5日召开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5次会议决定增设军事学学位 ,并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中增设“军事学评议分组”

1985年4月1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致函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领导小组将军事学下设9个学科专业,即军事思想、战略学、战役学、战术学、战争动员学、军制学、部队指挥学、军队政治工作学、军事后勤学 

这样《试行草案》最终有10+1=11个学科/专业门类,63+1=64个一级学科,638+9=647个二级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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