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申报条件

四川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申报条件推荐院校应为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有三届以上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并在以下六个方面有明显优势:建设环境——学校的发展规划得到了举办方的认可,学校的建设发展得到了举办方的政策支持并有充足的经费保证

领导能力——学校领导班子办学理念先进,具有前瞻性战略思维、领导学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

综合水平——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发展定位科学合理,具备较好的师资、设备、设施、经费等条件,教学质量好,毕业生就业率高,有较高的社会认可度和良好的社会影响力

教育教学改革——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紧密,形成产学研结合的长效机制,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目标,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成效明显

专业建设——专业建设理念先进、特色鲜明,在教师队伍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建设、推行“双证书”制度、课程和教材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社会服务——开放教学资源环境,主动为行业企业和所在区域提供应用技术开发等科技服务,在区域职业教育发展中具有明显的引领示范作用;积极承担面向区域产业发展的社会培训,为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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