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秘书处行政院设秘书处及政务处为其办事机关
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简任
秘书6~10 人,其中4人简任,余者荐任
科员10 ~20人,委任
秘书处分科办公
主要掌理文书、印信、出纳、庶务及本院委任职员之任免和其他不属于政务处主管之事项
政务处设处长1人,简任
参事4 ~6人,其中4人简任,余者荐任
分科办公,设科长及科员8~16 人,委任
政务处掌理行政会议,审核所属各机关行政计划及工作报告,调查、设计、编译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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