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历史沿革2004年12月,第三届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举行换届大会,著名民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王利明当选为会长,并于2009年5月连任
在加强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新时期,中国国务院授权中国法学会主管全国性法学社会团体,要求中国法学会现有的研究会要到民政部登记,成为独立法人
原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相应地组成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筹备组,进行了一系列的登记筹备工作
2012年5月4-5日,“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2年研讨会”在江苏南京举行
这次大会以后,经中国法学会批准和民政部登记核准,新成立的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就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法学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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