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第一章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第一章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为中国商法学研究会,(英文译名为CHINA COMMERCIAL LAW SOCIETY,缩写为CCLS,以下称“本团体”),是全国性的商法学科学术团体

第二条 本团体由全国商法学教学研究工作者和商法实务工作者以及相关单位自愿组成,是商法学科学术性、联合性、专业性相结合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是团结和组织全国商法学教学研究工作者和商法实务工作,促进商法学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开展商法学的学术交流活动,为推进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本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法学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团体赞成《中国法学会章程》,自愿加入中国法学会成为中国法学会团体会员

第六条 本团体的住所是北京市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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