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医学会太原分会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与任务,中华医学会太原分会内设3个职能部、室(科级建制)
(一)办公室负责各专业委员会组织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和有关组织原则的制定,检查各专业委员会对学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学会章程的解释,会员发展的调查,会籍的管理,团体及外籍会员入会意见签注;负责新建或调整的专科学会的初审和意见签注;向常务理事会推荐优秀中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学术组织部根据国内、外医学科技信息,提出学会各个时期学术活动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和重点意见;审议、协调各专科学会制定的年度学术活动计划、规划;组织调查研究开展学术活动方面的有关问题,并向常务理事会报告;组织、检查、督促学术活动计划的实施;组织实施岗位培训和知识更新教育;,协助有关部门交流继续教育信息,参与继续教育的考核和评估;研究医学科普工作,进行医学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的交流与推广;协助有关部门推荐、选送优秀科普论文,与有关医学科普刊物联系,进行医学科普知识宣传报道;承办省、市科协及省级学会委托的各项科普任务,做好医学科学成果的推广普及工作;定期研究学术刊物的办刊宗旨、指导思想、计划安排、刊物质量、发 行和社会效果;对拟刊登的稿件初审、送审,负责刊物编排、印刷及发放工作;创办实体
(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章规定,负责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建立专家库;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组织工作;负责收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并负责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