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职责范围工作任务和职责范围为:(一)承担全省教育科研的规划和管理,组织开展教育科研课题的立项评审、实验研究、成果鉴定及应用推广
(二)对全省教育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进行政策和策略研究
(三)从事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教学研究、学校管理研究工作;指导全省幼儿园、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承担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教师、教育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四)制订本省基础教育课程计划及实施方案,提出教材使用建议;承担国家课程实施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业务指导;负责地方课程的开发和管理
(五)承担全省基础教育教育质量监测和分析;负责教学评价的指导、研究;承担中考、会考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省级考试的命题阅卷,试卷分析和反馈
(六)承担省教育学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七)根据授权开展高等教育和特殊教育研究
(八)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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