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人计划工作流程1、海外、国内(院外)人员申请“百人计划”招聘岗位的确定各招聘单位根据科技目标、学科建设及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向院“百人计划”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提出2003-2005年度“百人计划”招聘岗位申请
办公室汇总各单位的招聘岗位申请、提出复审原则,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分送各主管业务局复审和筛选
各主管业务局复审内容主要包括:招聘岗位设置与研究所学科发展方向、创新项目、新设单元的结合情况;办公室汇总各业务局的复审结果,提交院“百人计划”领导小组审议
经领导小组审定,确定中国科学院2003-2005年度“百人计划”招聘岗位,并向海内外公开发布
招聘及申报方式各单位对院批准的“百人计划”招聘岗位,将更详细的招聘信息以各种方式向海内外公开发布
各单位自行组织招聘
从海外招聘的人员,必须具备《中国科学院关于引进海外杰出人才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引进海外杰出人才的基本条件;从国内(院外)招聘的人员,必须在原单位获得研究员(教授)职位
对已确定的录用人员,需填写《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资格申请备案表》,由招聘单位报院办公室
院对申请者进行院级资格审查
院办公室主要负责审查申请者的基本申报条件及人员和研究所经费到位情况;各业务局负责对申请者的学科专业与招聘岗位的一致性进行复查,对通过院级资格审查的入选者,将向研究所寄发 《“百人计划”入选通知书》
院“百人计划”办公室每年将集中两次以局发文形式,公布入选者名单
院择优支持的申请和评审研究所对已到位工作六个月以上、发展势头良好并具有竞争力的入选者,可申请院择优支持
由研究所填写《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择优支持申请表》,报院办公室;院办公室每年8月份受理申报材料;9至10月份由人教局汇同相关业务局对申请人的引进单位经费到位情况、科研进展、实验室建设、队伍组建等状况进行实地考察;11月份召开院级专家评审会;各业务局根据专家意见、实地考察情况,提出复审意见,在院“百人计划”领导小组会议上对人选进行介绍,由领导小组成员投票确定择优支持人选
对择优支持的海外杰出人才和国内优秀人才,将以院发文形式公布受资助者名单,并给予相应的专项经费支持
终期评估与后续支持凡获得“百人计划”入选者荣誉称号人员,实行岗位聘任年限制,聘期3年(自入选者名单公布的年度算起)
聘期结束后,均需参加院组织的终期评估
院办公室每年组织一次终期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工作进展、科研产出、人才培养及团队建设、经费情况及实验室建设
院办公室每年2月份布置终期评估工作,发布当年度参加终期评估入选者的名单
各招聘单位组织专家进行初评估
填写《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终期考核评估表》
主管业务局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估
综合评估程序包括入选者报告工作、专家提问、答辩、专家评议等,以评分方式评出结果和名次;并整理出被评议人的论文、论著、专利、成果、队伍规模、对外争取资源、获奖、担任各种职务、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等情况
院办公室汇总终期评估结果,提交领导小组审议
领导小组终审会议议程包括:办公室主任汇报招聘单位初评估、业务局综合评估的总体情况;各业务局的办公室成员分别汇报综合评估的具体情况(专家组成、评估程序、评估要点、评估具体结果);领导小组讨论审定终期评估结果
院办公室发文公布评估结果,按照规定对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入选者给予一定的后续支持
2、院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申请凡该院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以下简称“杰青”)资助的人员,在获资助的当年或执行过程中,均可申请“百人计划”
申请“百人计划”的院内“杰青”获得者,需填写《中国科学院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申请入选“百人计划”备案表》,由招聘单位报院办公室;院办公室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每年集中两次以局发文形式,公布入选者名单
入选者享受“百人计划”入选者荣誉称号,在基金项目执行完毕,经基金委考核通过后,填报《中国科学院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申请“百人计划”择优支持推荐表》与《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进展报告》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经费资助的通知单一并报院办公室
院将给予100万元的专项经费支持
获“百人计划”经费支持的院内“杰青”获得者,按院“百人计划”管理办法管理
在受院资助结束后,需参加院组织的终期评估
对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入选者, 尤其是已形成良好团队的优秀入选者给予一定的后续支持
3、海外学者申请“海外知名学者”招聘岗位的确定根据《中国科学院创新团队组建和管理办法(试行)》组建的创新团队,可设立“海外知名学者”岗位,并在创新团队组建的论证过程中,对其岗位的设立加以论证
随着创新团队的启动,随时向海外公布招聘指南
招聘及申报方式院根据已启动创新团队申报招聘人员情况,每年分两至三次组织专家评审
应聘者直接向招聘单位提出应聘申请,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组织专家组进行遴选、初审;将通过初审的候选人材料,通过网络填报有关信息
院办公室将以网络评审的方式,由该院“海外评审专家”对候选人进行通信评议
各业务局根据专家意见,提出复审意见,在院“百人计划”领导小组会议上对人选进行介绍,由领导小组成员投票确定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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