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历史沿革2003年3月10日,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将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年3月10日,根据十八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卫生部的职责、人口计生委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人口计生委的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发展改革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不再保留卫生部、人口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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