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利略计划执行机构联合执行体是根据《欧盟条约》第171条之规定而首次成立的公司,从而使之成为伽俐略计划的公共和私人筹资以及有效管理的机构
其职能包括:——成立管理机构,制定工作计划、管理公共和私人资金、发布标书、通过欧空局发射第一批卫星、机构运营期限:2002-2005年、机构的组成成员:欧洲投资银行;稍后,任何一家投资超过500万欧元的企业(中小企业的投资额为25万欧元)均可成为成员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