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执行创新实行省级统筹,加强部门协作
各地建立由省政府领导,省教育厅牵头,财政、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共同参与、紧密配合、各司其职的“特岗计划”组织协调工作机制,明确了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分工
省教育厅成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拟定实施方案,制定招聘考试与聘用办法,编制年度实施计划,实施公开招聘、岗前培训和跟踪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统筹协调经费保障,落实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资金和特岗教师招聘专项工作经费
省编办负责对中小学编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编制总量管理,保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特岗教师纳入编制管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同做好招聘工作,督促设岗县市相关部门落实特岗教师享受公办教师同等待遇
精心组织安排,确保招聘质量
各地做好广泛宣传,提前在网站和各高校发布招聘预告,回答考生相关政策咨询
实施网上资格预审工作
精心安排招聘考试,确保特岗教师招聘全程公开、公正、公平
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分学科命题,统一组考,按照涉密考试的有关要求进行命题、制卷、组考、评卷等
按照高考的组考标准设置考点并组织考试
笔试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兼顾教材教法和教学技能的考核;面试以上微型课和专家提问的方式进行,考察应聘人员的实际教学水平、教学基本功、基本素养,以及是否具备从事农村教育教学工作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开展专业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组织特岗教师参加各类优秀模范教师巡回报告会,学习教育法规条例和师德规范,激励广大教师热爱农村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
制定特岗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实施“青蓝工程”,建立“以老带新”“一帮一”帮扶机制,促进特岗教师迅速成长
高度重视入职培训工作,按照“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助其尽快进入角色
集中开展非师范专业教师培训,利用假期定期开展教师专业发展集中培训,加强农村学校薄弱学科培训,选派参加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安排外出学习进修,通过名师引领、送教下乡、专项培训等方式,提升特岗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建立特岗教师成长档案,开展示范课、汇报课、优质课大赛,鼓励特岗教师成为教学骨干力量
努力改善条件,增加关心爱护
各地强化服务意识,定期走访慰问,积极回应他们的诉求,落实待遇保障,维护特岗教师的正当权益
建立领导与青年教师谈话制度,及时发现并努力解决他们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
设立乡村教师救助基金,及时救助家庭困难特岗教师
生活条件不足的学校为特岗教师提供炊具、用电用水等条件,或者安排教师周转房、租用民房、补助房租费等,解决他们的住宿困难
通过“宽带网络校校通”和教工之家建设,丰富特岗教师业余生活
举办联谊活动,创造特岗教师与本地优秀青年交流机会,搭建解决特岗教师婚姻问题的平台
健全考核管理,创设成才平台
各地健全特岗教师考核评价体系,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相关规定,对特岗教师进行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登记存档,作为特岗教师职称晋升和服务期满后入编的重要依据
发挥特岗教师的主体作用,支持和引导他们主动参与学校管理,建言献策
开展“美丽乡村教师”“乡村好教师”等评选活动,在特岗教师中树典型、立标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建立后备干部培养体系,把业务能力强,热心农村教育事业的特岗教师作为后备干部培养对象,为教改教研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特岗教师创造破格晋升机会
增设地方特岗,扩充教师配备
“特岗计划”在刚开始执行时,就提出鼓励地方创新教师补充机制,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代课人员问题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明确指出,中央“特岗计划”的名额分配与地方“特岗计划”的实施力度挂钩,国家计划的名额将视各地实施国家“特岗计划”的情况以及是否实施地方“特岗计划”的情况进行分配
一些地方政府遵循中央“特岗计划”的政策精神,依照中央“特岗计划”的实施程序和具体办法所实施的农村教师招聘程序,积极实施省、市、县不同层级的地方“特岗计划”,以补充国家“特岗计划”无法覆盖的农村区域
东部地区一些省份也依照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总体部署,实施地方“特岗计划”,鼓励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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