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1计划实施程序培育组建
在有关四川省级行业产业部门的指导下,由行业产业、科研院所和高校协同组织前期培育
主要任务是:依据国家和“四川2011计划”的总体要求,确定协同创新方向与目标、汇聚创新资源与要素、营造创新环境与氛围,组建协同创新体,逐步形成和完善协同创新机制,为协同单位联合申请“四川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的评审认定奠定扎实的基础
评审认定
按“四川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暂行办法”实施
绩效评价
协同创新中心的绩效评价是评估2011计划实施效果的核心环节之一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协同创新体系运行情况评价和协同创新目标实现情况评价
坚持动态、多元、融合、持续的运行机制,建立由协同创新中心,以及其他方面代表组成的协同创新中心理事会或管理委员会,负责中心重大事项的决策
协同创新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设立相应的组织和管理部门,全面负责中心的运行管理
中心成立科学与技术咨询委员会,负责把握学术方向、指导人才培养、参与人员遴选、推动省内外合作等
坚持限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相结合的目标管理评价机制,按照国家和我省区域发展的重大需求和协同创新中心的类别,设置根据不同需求的协同创新任务,明确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周期内达到的预期目标,定量评价阶段或周期目标实现情况,预测定性评估未来和长期目标实现的可能程度
评估方式
强化对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目标管理和阶段性评估,建立年度报告和周期评估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年度检查以协同创新体自查为主,牵头高校在自然年度之初向2011协调办提交协同创新体上年度的进展报告
协同创新中心运行周期届满后,组织评估
根据评估综合结论,对于成效显著、评估优秀或明显具有发展前景的协同创新体,可进入下一周期的持续实施
对于评估不合格的协同创新中心,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要求限期进行整改或予以裁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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